从Linkedin的中文译名说起

品牌名称很重要,它直接承载了最初的品牌信息,先入为主的品牌理念传达基本由它来完成。所以,有一个好名字(译名也是一样)对于一个品牌来讲至关重要,君不见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名字耿耿于怀么?

全球知名的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最近给自己取了个中文名——“领英”(相关信息详见钛媒体文章《Linkedin中文版定名为“领英”,入华三大看点》)。目前,从社交网络上的讨论来看,这名争议比较大。在马乔看来,领英这个中文名,取得好倒是好,但瑕疵也比较明显。此话怎讲?容我细细道来。

首先说它的好,领英,领者,带领、领袖也;英者,英才也。领英,领袖群英,有冠盖群伦的意思,正好会了Linkedin职业社交的意,而且相当有逼格。另外,领英的发音跟Linkedin的英文发音也比较相近。这翻译里边的“信、达、雅”差不多一下子就占齐了。不错,得赞一个!

但问题是,领英这俩字的发音啊,有些别扭,“ling ying”,俩后鼻音,而且还都是“ing”韵,闭口音,念着不太顺畅。不信?你自己念得试啊。

译名这东西啊,有讲究。严复严老爷子在《天演论》里首提“信达雅”,他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意思就是翻译这事呀,既要忠于原意、表意准确还得优雅得体。

口说无凭,试举一例。

比如奔驰轿车,全称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在中国大陆我们称之为奔驰(Benz),奔跑驰骋,切音会意,朗朗上口,简直是信达雅的典范。

说到汽车,还有几个例子可以说说。沃尔沃(Volvo),这货以前的译名是“富豪”,窃以为以中国人在富贵吉利这些东西表征意义上的喜好,这车要是不改译名,只怕在中国市场上的表现比现在好。还有雷克萨斯(LEXUS),这厮在04年以前的中文译名是“凌志”,不知道为何要改为雷克萨斯?

品牌名称的翻译,在大中华区,因为有着台港澳和大陆这两岸三地的特殊化存在,还略略有点别具风情的小差异。比如上面提到的奔驰,在台湾,它被叫作“宾士”,在香港,名字又变成了“平治”。这种差异不止存在于品牌名称,在人名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比如被科技圈人士奉若神明的乔布斯(Steve Jobs),在港台的译名则是贾布斯,不过,这个基本上也不算什么差别了。跟乔布斯一样,同样被人称为“乔帮主”的另外一个美国人,那个著名的穿23号球衣的篮球运动员,在大陆我们叫他“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香港人则称之为“米高•佐登”。还有另外一个叫迈克尔的美国人,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香港叫法则是“米高•积逊”。另外,像著名足球运动员贝克汉姆(Beckham),港译则是“碧咸”,还有现役NBA顶级球星科比•布莱恩特(Kobe Bryant),港译为“高比拜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大家若有兴趣可以拣名人的名字去对照大陆以及港、台的叫法。

上面说的这些都是外国人名被翻译成中文,其实还有一件中国人名被翻译得莫名其妙的趣事——08年,清华大学历史系副主任王奇在一部学术专著中将蒋介石(Chiang Kai-shek,韦氏拼音写法)翻译成“常凯申”。此事在当时可谓笑动天下,如今,基本上已经被当作段子来讲了,不知身在对岸的蒋氏后人对此作何感想。

说完人名再来说说地名。美利坚、德意志、法兰西、英吉利、意大利、瑞典、荷兰……这一众从清朝时候就已经定下来的国家名,个个大气端庄富丽堂皇,就不细说了。举个有趣的例子,在欧洲西南部、大西洋岸边,有个国家叫Português,明朝时我们把它叫做“佛郎机”,清朝皇帝,自诩“十全老人”的清高宗乾隆称之为“博都雅”,但爱新觉罗家的后代子孙没把弘历老爷子这个称谓贯彻下去,现在,我们管这个国家叫“葡萄牙”,倒也上口。

在地中海上的亚平宁半岛的中部地区,有个城市叫Florence,即我们所谓的“佛罗伦萨”,而在我们管它叫佛罗伦萨之前,著名诗人徐志摩把它叫作“翡冷翠”,这名翻得当真叫一个“高贵冷艳有逼格”。

与翡冷翠一样,具备高冷属性的中译名的外国城镇还包括法国的枫丹白露(Fontainebleau),如果按照现在人名、地名以音译为准的译法,枫丹白露大概会被叫作“封太那布勒”,对照一下,是否感觉判若云泥?说起来,还真是民国时候那帮人用词用字雅驯讲究,“枫丹白露”这名就是朱自清译得,而上面提到的徐志摩则将它译为“芳丹薄罗”。

上面罗列了一堆例子,其实于我个人而言,最为推崇的中文译名则是两个快消品品牌——化妆品露华浓(Revlon)和清扬(Clear)洗发水。

Revlon如果按照读音来的话,应该翻作“雷夫伦”(瞬间溢满了一种把人给雷翻了的感觉有木有),“露华浓”一词则古朴典雅,不仅兼顾原词的音韵还提纯了Revlon作为化妆品的精义,简直是天作之合。往深里考究一下,“露华浓”一词出自李白的《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不过遗憾的是,在今年的二月,露华浓将完全从中国撤柜,退出中国市场。

与露华浓不同,作为联合利华旗下的一款主打区分男女的去屑洗发水品牌,清扬(Clear)从2007登陆中国市场开始便一直狂飙突进,不断侵蚀原本属于宝洁旗下的海飞丝独领风骚的去屑洗发水市场。

Clear原意是清扫,清楚、明白,译成“清扬”,纯然走得是会意的路子,不过翻译的真棒,清扬者,清越悠扬、激浊扬清,端的是一派潇洒飘逸、出尘脱俗之意。在广告里这名字配上广告模特们一头乌黑柔顺,飘洒俊秀的头发,可谓相得益彰。

同上,“清扬”这词往深里去考究,那也是有来头的——《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云: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需要说明一下,从07年开始,我就没买过其他牌子的洗发水了。 用脚投票,嗯。

在传播学里,有一套理论叫CIS,即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其中包括有MI(Mind Identity)理念识别、BI(Behavior Identity)行为识别、VI(Visual Identity)视觉识别。按照惯常地百科解释,大概是指企业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自己企业的各种特征向社会公众主动地展示与传播,使公众在市场环境中对某一个特定的企业有一个标准化、差别化的印象和认识,以便更好地识别并留下良好的印象。

通常,我管这玩意儿(CIS)叫“CI战略”,从装13的角度讲,如果有人向你“讨要”品牌策略、建议时,把这套说辞拿出来,然后准备好几个案例,保管你分分钟控场无悬念。

咳咳,既然都搬出CIS了,我想强调的当然不是装13这种low爆了的事情啦。通篇文章,我想强调的就一点:品牌名称很重要,它直接承载了最初的品牌信息,先入为主的品牌理念传达基本由它来完成。所以,有一个好名字(译名也是一样)对于一个品牌来讲至关重要,君不见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名字耿耿于怀么?

最后,作为你看完这篇文章的福利,我再免费送你一例子——在NBA赛场上,有个球员名叫Jeff Richardson,正常的翻译应该是杰夫 • 理查德森,事实上,很多中国球迷叫他“姐夫•你插得深”。(本文首发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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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让大家讨论起来的名字,也就目的达到了

    回复 2014.02.27 · via pc
  • 大善!

    回复 2014.02.27 · via pc
  • 一般来说 ,我们对这些小瑕疵一单习惯,也就不在乎了。

    回复 2014.02.27 · via pc
  • 赞下

    回复 2014.02.27 · via pc
  • 涨姿势了

    回复 2014.02.27 · via pc
  • 品牌多是打造经营的结果,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在吐槽谷歌,天猫,做得好就叫的亮,做得不好,叫太阳也不好使。涨姿势,至少认识了一位大元,杰夫 • 理查德森。这让二姐夫情何以堪

    回复 2014.02.27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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