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明星因P2P摊上了事。
据红星新闻报道,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被网络投资平台“网利宝”投资者起诉了。2018年,杜海涛曾为“网利宝”拍摄数段视频广告,后该产品爆雷。
该名投资者穆先生透露,他因对杜海涛的相信和喜爱,在“网利宝”投资了4.6万余元。
杜海涛曾在广告中描述“投资网利宝躺着也赚钱”。“因为杜海涛这个视频,我认为他代言了‘网利宝’,才觉得‘网利宝’可靠并进行了投资——如果不是杜海涛,我根本不会投这笔钱进去。”穆先生说。
2019年“网利宝”爆雷被立案调查,包括穆先生在内的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据穆先生介绍,他多次就相关诉求向山东当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穆先生的起诉理由为:自己是在观看杜海涛代言的广告后,出于对杜海涛的信任及广告宣扬的观点,以投资“网利宝”的形式出资了46381.8元。2019年6月,“网利宝”网站关闭不能提现。从广告的内容来看,杜海涛不仅没有提示风险,还明确“网利宝”是安全的,且杜海涛未履行充分的审查义务,杜海涛应与广告者承担连带责任,要求杜海涛赔偿他的损失4.6万余元。
今年2月4日,穆先生收到了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其中提到,“我院已接到你诉杜海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状,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网利宝”是北京网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在线理财平台,于2014年9月上线。成立之初,“网利宝”发展迅速,在2014年、2015年先后获得国际知名风投“IDG资本”A轮融资和上市公司“鸿利智汇”B轮融资。
“网利宝”还先后与芒果TV《快乐大本营》、爱奇艺《极限挑战4》、连续剧《上海女子图鉴》《延禧攻略》等节目或影视剧合作植入广告。
天眼查显示,因“广告主发布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2018年11月,北京网利科技有限公司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行政处罚1万元。
据媒体报道,2019年5月17日,“网利宝”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而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15日,“网利宝”累计成交金额高达259.7亿元,借贷余额30.3亿元,逾期项目数及逾期金额均为0;截至2019年4月30日,“网利宝”出借人数量40421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利宝爆雷后,就一直有网利宝的投资人在社交平台维权,甚至要求杜海涛站出来表态。
2020年7月9日,杜海涛姐姐在直播间回话说投资者“活该”,引发网友争论。
随后,杜海涛工作室发布声明,表示己方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如今合作早已结束,也未再发布过此产品信息。2019年获悉产品出现问题之后及时了解情况,现已由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处理中。
事实上,并不是杜海涛一人代言的类似产品出现问题。据证券时报报道,自2014年以来,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鑫琦资产、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等等多个风险平台“爆雷”后,一度涉事的代言“明星”有杨迪、汪涵、杜海涛、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等等诸多家喻户晓的明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29日,一则北京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的公告引发诸多关注,其中明确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要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
公告认为:“知名公众艺人在接到部分网贷平台的代言邀请后,对于平台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没有合理审查、作出不实宣传带来的负面影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钛媒体APP编辑刘萌萌综合自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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